闽物协〔2022〕20号为进一步做好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宣传工作,加大行业宣传力度,提高物业管理行业通讯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生态环境,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经研究决定于8月26日(星期五)在福州举办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通讯员写作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训人员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通讯员等新媒体运营人员二、培训时间、地点1.培训时间: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
闽物协〔2022〕19号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部文明办《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闽建房函〔2021〕27号)文件精神,经...
闽物协〔2022〕18号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最美物业人”选树活动的通知》(闽物协〔2022〕14号)文件予以作废。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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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的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