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简称福建物协,英文译名:Fujian Province estate management association。协会成立于2005年12月,是由福建省物业管理企业、相关单位及人士依法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福建省。协会于2020年12月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173人,负责人28人。协会现有会员单位500余个。

本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中共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支部,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福建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成员实行单位理事制。理事会中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并设协助会长组织、处理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副秘书长。协会日常工作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下设编辑部、培训部、办公室,其具体工作由秘书长负责。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监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本会住所在: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41号新兴大厦1702室。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经营、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标准化建设、人力资源管理、金融投资、法律顾问咨询、智能化建设,以及行业相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与物业管理行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

(二)个人会员: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或有关机构负责人。

本会宗旨:以法治会、以德兴会、专业规范、共治和谐。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规范物业管理行业执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服务。反映物业企业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企业提供行业发展动态和信息,发挥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本着务实、服务、创新的工作原则,致力推进福建省物业管理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愿望而不懈奋斗。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开展行业统计和调查研究,掌握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参与政府部门涉及行业发展决策的论证。对行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行业政策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

(三)参与制定并实施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监管,建立诚信档案,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推动物业管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四)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参加国内外研讨活动,为会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五)搭建行业人才服务平台,开展会员企业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提高。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行业技能竞赛。

(六)加强与物业管理相关行业协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促进行业的横向交流合作。

(七)开展行业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高社会公众物业管理意识,维护行业声誉。主办《东南物业》杂志和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网站、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为会员提供物业管理行业信息服务,加强与相关宣传媒体的交流与合作。

(八)承接政府相关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开展行业协会宗旨允许的其他业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理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理事产生办法》、《常务理事产生办法》、《负责人产生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2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会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福建物协的业务主管单位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中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并设协助会长组织、处理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副秘书长。协会日常工作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下设编辑部、培训部、办公室,其具体工作由秘书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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