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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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物协[2019]0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提高我省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理解和认识,经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开征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讲师团成员。现将讲师团成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成员条件

(一)具备授课技能的福建省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二)省住建厅推荐的其他优秀人才。

二、推荐程序

本次采取各地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推荐的方式。推荐对象应填写《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讲师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由各地市物业行业协会统一推荐报送,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审定。

三、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为2019年4月4日至4月30日。请各地市物业行业协会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报至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91-87278349

邮    箱:354599212@qq.com

附件:《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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