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部文明办《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闽建房函〔2021〕27号)文件精神,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于2022年度开展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福建省内注册并承接省内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各级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及非会员单位)基层员工。 全省共表扬30名。 各地市协会共推荐“基层员工”40名、推荐会上推荐出最终30名。 坚持以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群众性为衡量标准。候选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岗位,品行优良,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得到社会认可、群众好评; 2.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满3年以上,与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具有物业管理相关专业能力,甘于平凡、恪守职责、勤奋工作、规范服务,本职工作出色,在疫情防控、文明创建、技术创新、急难险重任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4.近三年有突出的先进事迹。个人曾获得过各级政府部门或者所在公司年度最高个人荣誉和业主单位给予的相关表彰; 5.个人及所在企业2019年以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及违法违规事件。 1.省内物业企业填写《2022年度开展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推荐表》报至被推荐人所在企业或项目辖区的设区市物业管理协会(各企业在全省范围内最多推荐2名); 2.各设区市物业管理协会结合分配名额和表扬条件,确定本市2022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推荐名单,形成推荐意见(附件3)上报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3.由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及各设区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组成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推荐委员会,由表扬推荐委员会确定2022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排序名单。名单抄送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时在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门户网站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期满,确定2022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名单。受到表扬的员工,其所在单位将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予以2022年度诚信评价加分,个人先进事迹将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门户网站予以宣传展示。 (一)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推荐表》(附件2); 2.《2022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推荐申报承诺函》(附件4); 3.推荐人员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4.推荐人员在物业行业曾获荣誉证书复印件; 5.推荐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展现推荐人员工作风采的照片两张(jpg格式,大于1M)。 7.推荐人员与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2年7月31日前报各设区市物业管理协会。 各设区市物业管理协会根据本地区推荐情况,确定推荐对象,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地区《2022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协会公章; 2.推荐人所在单位申报的全部材料(包括电子文档、纸质版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至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41号新兴大厦17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354599212@qq.com。 1.2022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推荐表 3.2022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推荐汇总表 4.2022年度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基层员工表扬推荐申报承诺函 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 2022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