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和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会费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现将2023年度会费缴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会费标准为20000元/年; (二)常务理事单位会费标准为7000元/年; (三)副秘书长单位、理事单位、监事单位会费标准为4000元/年; (四)会员单位、各地市协会会费标准为2000元/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 三、会费缴纳方式 会员单位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会费,会费发票为福建省财政部监制的“福建省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电子)”,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交费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 账 号:4195 5836 0554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西湖支行 网银汇款也可选择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四、其他事项 1. 2022年度会费尚未缴纳的单位,请与2023年度会费一并汇到协会账户。 2.为确保会费票据顺利开具,会员权益的准确送达,请经办人员务必在汇款用途中备注收取电子票据的邮箱或手机号码,否则会费到账后默认将会费电子票据发送至企业负责人手机号码,未收到会费票据请及时联系秘书处。 3.请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本单位在协会担任的职务,对应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4.请未加入“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会员群”的单位主动联系秘书处入群,请关注“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随时获取最新动态。 联系人:刘莺莺 联系电话:0591-87834218,13635280926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41号新兴大厦1702室 感谢各会员单位长期以来对协会各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衷心希望对协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
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 2023年1月4日 |